关于对超期在站博士后做退站处理的公告
作者: 日期:2022-09-23 10:48:17 浏览:次
根据《关于贯彻落实<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>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7〕20号)规定,在站时间超过6年的博士后,设站单位在告知本人或公告后应予以退站。
为规范博士后管理,研究决定对王兰香等三名在站时间超过6年的博士后做退站处理。
公示期:2022.年9月23日-2022年10月12日
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与环境学院办公室刘老师联系,联系电话:87540940
附表:按退站处理博后名单(按进站时间排序)
序号 |
姓名 |
博士后编号 |
进站时间 |
1 |
张凯 |
111270 |
2011-12-16 |
2 |
王香兰 |
125175 |
2013-01-31 |
3 |
T.Sivasakthivel |
165521 |
2015-11-17 |
太阳集团tcy8722(中国)有限公司
2022年9月23日